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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部分條文業奉總統令修正公布.....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受文者:教育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公訓字第103000024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0000243A00_ATTCH1.pdf,共1個電子檔案)
主旨: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部分條文業奉總統令修正公布,請 
查照並轉知。
說明:
一、依據考試院民國103年1月6日考臺組  一字第
1030000129號函轉總統府秘書長102年12月11日華總一義
字第10200225210號函辦理。
二、按旨揭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部分條文,業奉總統102年12
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10200225211號令修正公布,其修正
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業登載於本會網站
(http://www.csptc.gov.tw/),俾供查詢。
三、檢附總統令影本1份。
正本: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
副本:國家文官學院(含附件)、本會參事室(含附件)、培訓評鑑處(含附件)、培訓發展
處(含附件)

(詳細內容如「附加檔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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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