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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部分條文業奉總統令修正公布.....
受文者:教育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月13日 發文字號:公訓字第103000024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0000243A00_ATTCH1.pdf,共1個電子檔案) 主旨: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部分條文業奉總統令修正公布,請 查照並轉知。 說明: 一、依據考試院民國103年1月6日考臺組 一字第 1030000129號函轉總統府秘書長102年12月11日華總一義 字第10200225210號函辦理。 二、按旨揭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部分條文,業奉總統102年12 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10200225211號令修正公布,其修正 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業登載於本會網站 (http://www.csptc.gov.tw/),俾供查詢。 三、檢附總統令影本1份。 正本: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 副本:國家文官學院(含附件)、本會參事室(含附件)、培訓評鑑處(含附件)、培訓發展 處(含附件) (詳細內容如「附加檔案」說明)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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