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薦任第九職等非主管職務人員代理薦任第九職等主管 職務之年資,不得採計為....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主旨:有關薦任第九職等非主管職務人員代理薦任第九職等主管職務之年資,不得採計為「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遴選評分標準表」所定主管年資之計分,請查照並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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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內容如「附加檔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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