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社工師)」公告–[2024-11-20]
◆用人單位:學生事務處學生諮商中心
◆名額:1名(得置候補1名)
◆工作項目:
1.心理健康促進與輔導活動之規劃與實施。
2.個別諮詢、心理諮商及治療、心理測驗與解釋以及生涯諮商等服務。
3.協助系所精神、情緒、行為等問題之高危險群之篩檢、介入及必要之轉介服務。
4.重大校園危機後,針對相關系所進行班級高關懷群之篩檢、介入及必要之轉介服務。
5.參與系所輔導會議,共同研商危機個案處遇計畫。
6.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曾擔任專科以上學校專業輔導人員工作經驗者尤佳。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薪資待遇:
(1)113年12月31日前,比照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月支223薪點(實際報酬金額以報酬薪點×135計算)+專業加給(學士級13,000元,碩士級15,000元),即每月學士級43,105元/碩士級45,105元。
(2)114年1月1日起,專業加給會調升為學士級14,500元,碩士級16,500元。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4.學期間的每週一或週四需輪值晚班,輪值晚班的上班時間為12:00-21:00。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3年 11 月 20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
(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報名資料掛號郵寄至本校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地址:9123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親送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 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 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s://personnel.npust.edu.tw/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點選「找工作」。
7.聯絡方式:(08)7703202轉6152 嚴先生。
<報名表如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