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行政助理公告–[2025-3-7]
◆用人單位: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工作項目:
1.技職所開排課、學生論文審查與離校手續。
2.技職所招生精進計畫籌備、招生宣傳、考生口試準備及通知、正(備)取生報到。
3.技職所新、舊生註冊作業、新生抵免學分作業。
4.協助學生網路加退選、選修外系紙本申請。
5.協助所長、教師上網作導生設定及填寫學生操行分數。
6.協助師長升等、評鑑及休假作業。
7.協助所上辦理研討會與工作坊。
8.協助學生研究生獎助金申請作業。
9.協助學生進行碩士論文作業(論文指導教師、計畫口試及論文口試)。
10核對教師授課鐘點時數。
11.協助技職所徵聘教師作業。
12.協助碩專班學生課程修讀作業(星期五晚上及星期六整天)。
13.技職所網頁維護及更新管理。
14.技職所IEET評鑑資料蒐集整理及後續評鑑資料追蹤。
15.畢業校友職業走向、個人資料定期追蹤及更新。
16.辦理校外參訪、畢業典禮、師生座談會、校友回娘家。
17.每年3-4、9-10月份填報校務基本資料庫。
18.學院經費及技職所碩專經費請購核銷及追蹤執行率。
19.公共空間及教室設備維護、採購、詢價、叫修。
20.系所中、英文招生摺頁簡介更新及校稿。
21.技職所所務會議、教評會議、課程會議作業。
2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額進用之人員)。
3.具電腦操作技能,熟悉Office相關軟體(Excel、Word、PowerPoint等)、影片編輯及WordPress軟體。
4.具溝通協調能力、認真負責、配合度高、抗壓性佳且能獨立作業者。
5.具工作項目相關經驗者尤佳。
6.可配合工作業務彈性加班、出差。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30,105元起薪。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3月7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1)本校報名表、身心障礙手冊(必檢附,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
(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報名資料掛號郵寄至本校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地址:9123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親送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 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 https://wp.npust.edu.tw/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s://personnel.npust.edu.tw/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home109/index.aspx點選「找工作」。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52嚴先生。
<報名表如下附件>